台擬修法承認兩岸同婚 國台辦:婚姻一夫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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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十五日電

陸委會近期擬修訂兩岸條例,跨海峽同性婚姻可望合法化。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對此表示,陸方法律對婚姻的規定仍是一夫一妻制,他無法回答假設性問題。

司法院一月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規定只要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在台灣同性結婚,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但兩岸同婚部分,因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時並不在修法範圍內。

陸委會五日透過新聞稿指出,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事章,民事所涉大陸地區者,除兩岸條例另有規定外,準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據此,若大陸人民來台,將可和中華民國國民同性結婚。

馬曉光十五日在國台辦例行記者會表示,兩岸通婚近四十萬對,對於兩岸溝通和促進交流合作都發揮積極正向功能。但根據法律規定,大陸目前仍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至於未來怎麼想像怎麼憧憬,對於假設性問題,我也無法做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