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噪音車難遁形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為改善車輛噪音擾民情況,基隆市環保局運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於各區機動性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經判定超過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者直接取締告發,分別裁處一千八百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於一一0年上路,根據不同道路速限規定分貝值,道路速限小於五十公里,管制標準為八十六分貝,速限五十至七十公里,管制標準為九十分貝,對於分貝值超標被拍照取締的車輛,可依法裁處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且經聲音照相偵測檢驗合格之車輛使用未認證的排氣管,將按次處罰,經處罰後仍未停止其行為者,其裁罰金額將逐次遞增,最高可處三萬元。

環保局強調,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為防止機動車輛噪音擾民,處罰並非管制目的,希望車主能避免進行不當改裝,或是超速、重踩及重催油門等駕駛習慣,並適時保養維修,環保局將持續納入民眾常陳情機動車輛噪音熱點或住宅區等夜間較寧靜路段執行,以維護民眾居住生活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