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為鼓勵桃園市弱勢在職勞工重回校園完成學業,提昇職場專業知能,增強就業競爭力並保障工作權利,桃園市政府自一0六年開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於一0六至一一零年度已補助一千零八十六人次,一一一年度持續受理補助申請,凡設籍或工作地點在桃園市之在職勞工,符合弱勢勞工條件其中一項(如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新住民及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等),即可提出申請。
勞動局二十七日表示,一一一年度補助額度為每人最高三學分,每學分以二千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二千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凡符合補助資格在職勞工自一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一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取得國內大專院校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副學士學位及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證明,可檢附身分資格證明文件、在職證明、繳費證明及學分證明等資料,即日起至一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止(郵戳為憑),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藉由學分費的補助,鼓勵弱勢在職勞工重返校園完成學業,培育發展個人職場專業知能,加值勞工職場競爭力,預計提供200位以上符合補助對象之勞工終身學習在職進修之機會,另外「勞工學苑」持續規劃符合勞工朋友需求的相關課程,歡迎有意願提升自我的勞工朋友加入勞工學苑終身學習的行列,讓您在職場上更有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