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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酒駕害命 未禮讓車輛遭舉發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酒駕害命案,不僅黃嫌涉酒駕肇禍遭罵翻,市府在肇事地點斑馬線未設警示號誌也備受非議,車禍前未禮讓行人的車輛也遭指責。新興警分局二十九日表示,將查明路過車輛車籍資料,依職權舉發未禮讓行人的車輛。更有人認為,車輛未禮讓行人有涉及過失致死之嫌。警方說,已蒐證相關影像呈交檢方處理。
林男一家四口二十六日在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與國民街口,走斑馬線要穿越河東路,遭涉嫌酒駕的黃男開車撞飛,造成林妻死亡、林男與兩個女兒重傷,肇事影片經貼上網路令人驚嚇,有民眾將車禍影像截圖舉發,認為間接造成這家人被撞也有刑責。
新興警分局表示,有關網路影片中,對車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部分,警方檢視影片後,認為有二、三輛轎車可能未禮讓行人,在調閱相關監視錄影畫面,確認車號後,將依職權,舉發這些車輛未禮讓行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