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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良監察院陳情 指接種二劑疫苗政策嚴重違憲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明年元旦起,部分工作場域人員要求完整接種二劑疫苗,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前新聞局長鍾琴二十九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指控該政策「嚴重違憲」,要求監院予以糾舉,凍結此行政命令。

明年元旦起,在二十四個特定場所工作者與六大類民眾,應完整接種兩劑新冠疫苗滿十四天才可上工,否則就需定期快篩。包括醫護、警消人員、教職員工等第一、二、三、七類及殯葬業、大眾運輸業、外送員、賣場收銀員、郵差、國籍航空機組員等。

楊志良表示,據憲法第十五條,政府應保障民眾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政府怎麼可以以工作為由,要求民眾打疫苗,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強迫民眾打疫苗,這次卻打破慣例,影響民眾選擇權與生存權,此命令違反憲法,要求凍結此行政命令。

他說,現在疫苗都是緊急授權,拿的是非正式藥證,而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對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的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權、選擇權與決定權。

鍾琴說,若政府只是鼓勵民眾打疫苗,讓民眾有選擇權,她並不堅決反對,但這行政命令卻是強制人施打疫苗與快篩。同時,部分人因健康因素不允許打疫苗,也有弱勢民眾無法負擔每週昂貴的快篩試劑,這行政命令根本忽略配套與實際需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疫情記者會表示,指揮中心所有政策都經過法制組討論,一切依法行政,憲法也載明在避免緊急危難、增進公共利益時,都可利用相關措施補強。

陳時中表示,這是公衛上的必要措施,「別以為現在沒有本土個案,台灣就能置身事外」,如沒做好防疫,疫情起來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