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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元旦出勤 工資要符規定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今年一月一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二萬四千元,調整至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由一百六十元調整至一百六十八元,也要留意元旦連假期間的出勤和工資給付規定,如有違反工資或休假規定者,可處兩萬以上,一百萬以下之罰鍰,事業單位不可不慎。
勞工局提醒,今年元旦適逢週六,如為固定休週六、週日之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如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將該元旦補假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將形成三天之連續假期,此三天期間之工資均應照給;如事業單位係採排休輪班方式出勤者,應特別注意元旦該日為勞工之國定假日,欲使勞工出勤者應徵得個別勞工同意,並應加倍發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