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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立殯儀館索取紅包弊案 員工分判三年八月至五年徒刑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市立殯儀館爆發員工向死者家屬索取紅包近兩千五百萬元弊案,屏東地院依貪污罪判處五人,分別三年八月至五年徒刑、褫奪公權二至三年;康姓業者則褫奪公權一年、緩刑二年,均可上訴。

這起屏東市立殯儀館長期收紅包案,前後時間長達十年,當時東窗事發後,涉案的三名公務員及兩名臨時員,即辦辭職或退休。

屏東檢方指控說,屏東市殯儀館蔡姓、郭姓、洪姓等三名公務員,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間起,向死者家屬每人收取每具遺體火化費用新台幣一千元。

九十九年起,蔡姓等三名公務員則推由蘇姓及李姓臨時人員向死者家屬收取賄款,所收賄款由康姓殯葬業者保管並每月分紅。

檢方調查,如果家屬要指定火化日期或時段,則加收俗稱插爐費用、每具遺體兩千元。檢方推估,十年下來累積經手三萬多具遺體,不法所得金額約兩千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