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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排審私校退場條例 教團籲回歸公共化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教總和高教工會十日表示,立法院臨時會將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排入議程,呼籲國會嚴審,確保退場條例回歸公共化精神,堅決反對「假退場、真圖利」,要求國會嚴審,並增列「先捐贈,再解散」、「全面改組董事會」等條文。

高教工會、全教總聲明中指出,私校退場攸關社會公義與師生權益,呼籲朝野委員為全民公產把關,確保私校退場條例回歸「公共化」精神,讓國家上千百億經費挹注到私校的公共資源與資產,在未來退場過程中,得以真正回到公共教育領域。

聯合聲明更強調,應避免該條例成為圖利特定人士後門,呼籲立法院審議期間應增列下列條文,例如:一、慰助金發放應包含「預警」學校的非自願離退教職員,以及「退休慰助金」要比照資遣慰助金。二、應增列「將全部財產捐贈政府、退場基金、公立學校」作為解散方式,也就是「先捐贈,再解散」。三、條例實施前已全面停招停辦但還未解散之學校,應準用退場條例各條規定,特別是:慰助金,停招後全面改組董事會。四、專案輔導學校不得改制、改辦、合併。五、專案輔導學校不得改制、改辦、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