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炸龍舟賽 男二審緩刑兩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謝姓男子去年六月間不滿意台南龍舟比賽舉辦地點,連打兩通電話給派出所,揚言要丟土製炸彈。當時龍舟賽現場有大批人潮,一度引發高度關切,警方很快循線將他逮捕送辦,被判三個月。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謝男僅抒發個人情緒,未公知於眾而造成大眾恐慌,改判拘役廿日確定,緩刑兩年。
判決書指出,一0七年六月十日早上十點卅八分、十點五十二分,謝男從家中以市話兩度撥打電話到安平派出所,向值班員警表示「你那邊安平國中是吧,我丟土製炸彈喔 」、「地獄火一顆下去,我跟你講安平派出所就不見了」等語。此語一出,立刻讓警方的神經大為緊繃,因為當時正值安平運河舉辦龍舟比賽,不僅參賽選手眾多,也湧入大批參觀人潮。經員警通報勤務中心,偵查隊循線找到當事人,謝才察覺自己玩笑開大了。檢察官認謝男言行意使公眾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公眾安全,提起公訴。一審認謝犯恐嚇公眾罪,判三個月,緩刑三年。
謝姓男子否認有恐嚇公眾罪,雖然地院給他緩刑,但他仍堅持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為,謝男只對顏姓警員恫嚇,稱將以土製炸彈及地獄火炸彈攻擊安平國中與安平派出所等語;將恐嚇言詞通知特定人,使其心生畏怖,尚未達危害不特定多數公眾秩序的效果,謝僅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非恐嚇公眾,因此撤銷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