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影城禁食 3人打員工被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電影院內禁止飲食,台北市某影城林姓員工即因勸阻客人帶飲料進場,遭對方圍毆並亮刀恐嚇。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動手的陳男、李男、邱男等三人起訴。

去年八月二十八日凌晨四時許,陳男、李男、邱男等人前往台北市西門町的樂聲影城看電影,由於陳男等人帶飲料入內,二樓影廳的林姓員工告知飲料不能帶入,雙方因此發生口角。陳男等三人心生不滿,動手圍毆林男,造成他頭、臉、胸、手、腳等多處挫傷。陳男、李男甚至拿刀械威嚇林男,致其心生畏懼,危害其安全。

林男不滿遭毆打,控告陳男等人涉嫌傷害、恐嚇。陳男則反控林男態度惡劣、不願幫他丟棄飲料,也反控林男涉嫌傷害。

檢方調查時勘驗監視畫面,認為林男確實有遭陳男三人動手毆打,甚至亮刀恐嚇,依傷害、恐嚇等罪嫌起訴陳男三人。

檢方另認為,林男遭毆打時沒有明顯反擊的舉動,更無毆打他人情事,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