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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去年發生44件偷拍案 手扶梯是犯案熱點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不時傳出有偷狼出沒,僅女性連男性受害,台北捷運警察隊十七日表示,經統計一一0年在捷運系統內發生的妨害秘密案件總計四十四件,偷拍女性的犯案地點通常位於捷運手扶梯,而喜好偷拍男性的犯案地點則通常位於男廁內。捷警也呼籲民眾在捷運站內若遇偷拍可大聲呼救,警方將立即到場協助。
台北市警捷運警察隊指出,去年十二月初,有男子於南京三民捷運站男廁間如廁,卻發現從廁所門縫伸出一支手機,當下立即喝止並開門查看,見犯嫌轉身離開的背影,男子待如廁完後,立即報警處理。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犯嫌竟是直接蹲在廁所外,將手機從門縫伸入偷拍被害人如廁,從蹲下到逃逸,犯案過程不到十秒就被發現。
另去年十月也曾發生一件大膽攝狼在拍攝完被害人如廁畫面後,竟向被害人威脅「跟我走,不然公布畫面」,幸好當時被害人第一時間選擇勇敢報警,警方才能迅速查緝犯嫌到案依法嚴辦。
據捷警隊統計,一一0年在捷運系統內發生之妨害秘密案件總計四十四件,約佔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的百分十六,在捷運站內喜好偷拍女性的犯案地點通常位於手扶梯,而喜好偷拍男性的犯案地點則通常位於男廁內,犯案手法均係以手機竊錄他人隱私部位;偷拍案類被害族群雖仍以女性居多,但男性如廁遭到偷拍也不算罕有。
警方表示,民眾在捷運站等公共場域使用廁所,應觀察附近有無可疑人士,如廁前,注意旁邊廁所是否有人,如廁時,若發現有不明燈光閃爍,就有可能是遇到偷拍,應立即撥打一一0報案、大聲求救或按下廁所內紅色緊急按鈕。
隨著近年來性別教育的落實,報案人的報案意願也隨著增加,捷運警察隊呼籲,凡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均已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行,無論男性或女性,勿因逞一時私慾而留下刑事紀錄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