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調處調查官詹孟訓 判刑者控訴包庇吸金6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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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調處外勤調查官詹孟訓被控投資、包庇違法吸金6億元案,並陷害一名同案翟姓女被告致判罪,引發社會關注。市調處督察與詹孟訓23日透過該機關表示,該案還在內部調查中,不便作回應。

台南高分院2021年底審結一件違法吸金案,主嫌陳超群自2012年開始在高雄設辦公室,以投資澳門、新加坡賭場之名吸金,陳男至2016年無法再發放紅利,吸金得手6億元後逃逸無蹤;同案另5名下線被告分別被依違反銀行法判刑3年多至7年多不等,其中一名翟姓女子因被控幫忙發紅利判刑4年,翟女不滿判決而向調查局投訴並向媒體爆料,指控調查官詹孟訓有投資並包庇此吸金案。

台南市調查處23日說明,翟女的確在近期有向南市調查處督察投訴,督察正在調查處理中,被投訴的詹孟訓40歲出頭,是府城站外勤調查員,在台南任職有10年了;有同仁認為詹男平日對調查工作態度積極,狀況還正常。

另據了解,在法院開庭時,翟女也有提出詹孟訓的相關問題請求法院調查審酌,包括指控另名涉案的游女不但參與投資、還帶好友詹孟訓作陪拉下線;吸金主嫌陳超群逃逸無蹤,詹男明知自己被當吸金工具、卻未迴避,還涉私下指導翟女應訊時別扯到游女,害翟女被判刑。翟女質疑詹男、游女二人有利益交換,並覺得自己遭設局成為代罪羔羊,才於前不久向調查局投訴詹孟訓,要求調查局查明真相,她也擔心官官相護,同時決定向媒體爆料。而詹孟訓曾在法庭作證並否認翟女所說之事。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縱若翟女所述為真,然案件起訴與否的偵查主體是檢察官而非調查員,且另名涉案的游姓女是否遭起訴或定罪,與翟女本身是否構成犯罪,是屬於兩回事,翟女上述所說,難以採認對其有利的認定,仍判她有罪。

這件違法吸金案受害者眾,台南市警局不少官警也是被害人,他們經由丁姓同僚得知這項投資可獲利3%至10%,而紛紛投入資金,少則數十萬元,多則數百萬,更有逾千萬元的;有些人還是私下借錢來投資,一名分局長甚至投入千萬元,連退休金都賠上,警界哀鴻遍野。後來,這名丁姓同僚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