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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選舉廣告須申請 新北:違規最高罰20萬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今年底將舉行九合一選舉,有意參選的參選人的各式競選廣告看板、帆布及旗幟陸續出現在街頭;新北市府工務局為有效管理各式競選廣告,已訂定「取締違規競選招牌廣告及樹立式廣告設置執行方式」,各式大型競選廣告須提前申請許可;針對違規競選廣告將限期申請許可,否則將連續開罰四萬元到二十萬元罰鍰。
工務局長詹榮鋒表示,目前市轄內競選招牌廣告的設置,多屬外牆正面式及屋頂樹立式招牌廣告,應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辦法」規定,向工務局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以使用。
詹榮鋒指出,依照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下之招牌廣告物雖然不用申請雜項執照,但仍應申請設置許可,如接獲參選人未經許可擅自設置,並經本局查獲違規屬實,將依建築法規定處四萬元至二十萬元罰鍰,必要時得令廣告物所有人自行拆除。
工務局強調,隨著選舉日靠近競選廣告會越來越多,違規競選廣告物取締及拆除行動將不分黨派、不論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