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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女店員遭挖眼 嫌起訴續押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去年震驚社會的屏東縣潘姓超商女店員遭患有精神疾病楊姓男子徒手挖眼案,屏東地檢署一日依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罪嫌,將楊男提起公訴;全案移審屏東地院後,法官認為楊男仍有再犯之虞,裁定繼續羈押楊男。
屏東地檢署指出,楊姓男子母親曾與范姓婦人為土地糾紛肢體衝突,楊姓男子心生不滿,去年六月三十日在高樹某早餐店遇見范姓婦人,持店內煎台上刀子揮砍范姓婦人,導致范姓婦人多處刀傷。
另外,楊姓男子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在高樹一處便利商店購物後,坐在超商抽菸,潘姓女店員勸導移往他處抽菸,楊姓男子不滿,以手指猛力摳挖潘姓女子雙眼,導致潘女頭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眼窩骨骨折。
楊姓男子是屏東縣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犯下徒手挖超商女店員雙眼案後,作案動機及手法震驚全國,案發後被警方依精神衛生法戒護就醫,去年十一月四日出院時,屏檢持傳票到醫院,將楊男帶回偵辦。
檢察官偵結表示,楊姓男子對范姓婦人的攻擊行為有殺人犯意、對超商女店員的行為有重傷害犯意,經兩次精神鑑定報告,認為行為時有辨識行為能力,依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起訴,移審屏東地院。
屏東縣府社會處長劉美淑說,潘姓超商女店員目前還沒上班,仍在休養,恢復狀況良好,每週都要到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回診,並已有九次心理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