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事務費 有望調為5萬元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村里長年底有望加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三十日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由原本的四萬五千元調整為每月五萬元,並給予較寬鬆的使用認定,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內政委員會昨日審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內政部次陳宗彥列席,有朝野立委所提共二十四案合併審查。

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高至五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為四億六千五百六十六萬元,認為是否調整、如何調整,應考量國內各項財經指標及地方財政後審慎進行。

包括國民黨籍立委陳以信等均表示,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已超過二十年沒有調整,在物價上漲、基本工資大幅成長、軍公教調薪的情況下,應該要上調。對此,陳宗彥指出,肯定村里長在地方的貢獻,認同應予調整。

朝野立委在法案審查階段達成共識,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第七條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由現行四萬五千元增加至五萬元。

同時初審條文中,也刪除原法案第七條第二項「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的文字,賦予經費使用名目上,較寬鬆的認定。

考量年底即將進行九合一的地方選舉,立委並訂定該草案若經三讀通過之後,施行日為自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讓下一屆村里長上任後就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