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酒駕資訊公開 18人入黑名單

重大酒駕違規,台南至今公布十八人入黑名單。(交通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道交條例酒駕資訊公布三十一日正式實施後,首批酒駕再犯者在查明裁決處分確定前空窗期,為達到警示禁止酒駕目的,市府仍持續執行「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經統計,實施至今第三週,共有十八人入「黑名單」,其中兩人還酒駕肇逃。

交通局表示,市府對酒駕事故多管齊下宣導,除持續宣導酒後不開(騎)車、酒後找代駕等,警局亦加強取締酒駕勤務,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自二日實施至今,已進入第三週,共公布十六名酒駕累犯、兩名酒駕肇事逃逸等資訊。

經統計,以男性騎乘機車最多,發生區域以中西區、新營區最多,發生時間以清晨四至六時、下午四至八時最多(午間聚餐),特別是其中十四人酒測值多數皆都超過0.25mg/L,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嚴重危害,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交通局指出,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加嚴新制將於三十一日正式實施,新法實施後,酒駕累犯紀錄追溯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十年內第二次違反規定(即酒駕累犯),且第二次酒駕違規日屬一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後並經裁處確定者,就會被完整公布姓名、照片、違規事實;亦即公布累犯者資訊,不是取締後隨即公布,而是須待當事人受裁決處分確定後,才會正式發布,因此新法實施後至首批酒駕累犯資訊公布仍有段空窗期。

為保護用路人安全,空窗期酒駕累犯資訊仍依作業原則進行,直至有符合新法實施酒駕累犯資訊公布後才停止執行,會將駕駛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