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曾經是上櫃公司股后的歐買尬科技公司,負責人林一泓被控於十年前得知公司無法如期回收權利金、營收恐衰退五成,竟於營收公告前出脫持股,避損六千多萬元,被依違反證交法罪嫌起訴。一審林男獲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三十一日依內線交易罪將他改判六年。
檢方指控,歐買尬與另一家公司簽訂三千萬美元的合約,由歐買尬提供原始程式碼、平台建置等勞務,對方則分期給付權利金,但一0一年八、九月間,該公司未依約定給付權利金。
歐付寶公司董事長林一泓被控在得知營收恐大幅下滑,為避免影響股價,提前出脫手中上千張持股,避損六千三百多萬元,涉犯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於一0七年四月間將他起訴。一審台北地院認定林男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高院審理指出,林男於一0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間某日知悉重大利空消息,明知在消息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歐買尬公司股票,卻仍下單賣出歐買尬股票,行為符合內線交易罪構成要件。
高院認為,經計算林男因內線交易規避損失共六千二百五十九萬多元,依法判刑六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