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疝氣手術睪丸壞死屬併發症 醫無罪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劉姓男子於104年11月間於安南醫院進行疝氣修補手術,然而術後疑因血液循環不良導致睪丸缺血壞死,經醫病溝通,劉男拒絕打開疝氣手術傷口、保留睪丸。然而劉最終保蛋無果,憤而對執行疝氣手術的張姓外科醫師提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一、二審法官審酌一審會及醫師專業判斷,判處張醫師無罪。
1041年11月間,劉姓男子因下腹部不明疼痛至安南醫院家醫科就診,遭檢驗出罹患疝氣,立即安排外科開刀進行疝氣修補手術,張姓醫師利用人工網膜修補後順利完成治療,劉男也在住院觀察兩天後順利出院,未料劉出院當晚就發現陰囊疼痛,翌日中午再至同院泌尿科就診。
劉經檢查後發現右側睪丸有扭轉情形、且無血液循環,泌尿科石姓醫師立即安排緊急手術,切開陰囊才發現劉男右側睪丸已呈紫黑色,有缺血性壞死症狀,而使用人工網膜修補疝氣可能導致靜脈血流回流受阻,進而導致血栓、影響血流供應致睪丸壞死(發生率約0.2至1.1%),是否要切除睪丸、是否要打開前手術傷口也成為治療的關鍵抉擇,石、張兩人也進行會診討論。
張依據經驗與專業考量,綜合審酌相關風險與痊癒可能性後,認救回睪丸的可能性不高、打開原手術傷口也恐增加感染風險,醫病雙方溝通後,決定先保存睪丸,已溫敷、提高患側等方式增加血液回流,進一步觀察再決定是否要切除,家屬對此也表示同意。
經觀察13日,最終無奈確認劉男右側睪丸已經壞死,醫師也建議切除,惟家屬遲疑無法下決定。同年12月劉因睪丸疼痛至奇美醫院急診,經醫師檢查後確認睪丸已缺血性壞死,最終劉也被切除右側睪丸。事後劉也對石、張兩人提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石經檢方認定不起訴、一審法官參酌醫審會認定,認張經專業裁量處置,並無過失等判處張無罪。
全案上訴二審,也送交醫審會召開4次鑑定,認於手術後發生右睪丸血液回流受阻情形,並非醫療疏失,而是該手術的併發症無從歸責於被告之醫療行為。醫師處置考量開啟傷口對恢復睪丸血流並無助益,且可能增加傷口感染之風險,屬合理臨床專業裁量範圍,認上訴無理由維持原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