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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擬修物理師法 鬆綁執業限制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多位立委支持推動物理治療師法修法,盼適度鬆綁物理治療師執業處所和執行業務限制,貼近民眾健康權;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預計下週排審物理治療師法修法。

物理治療師法於民國八十四年制定公布至今,雖歷經數次修正,但對於物理治療師的業務範疇均未曾調整。

衛環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與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及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十三日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應與時俱進,鬆綁目前物理治療師法中過時的限制,給予物理治療師較大服務權限。

物理治療師依現行法規,執行所有業務,必須由醫師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後才能執行。許多物理治療師對此訴求修法,讓民眾有選擇物理治療師服務的自由。

吳玉琴等人已提出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內容主張,放寬物理治療師執業場所範圍為經主管機關認可得聘請物理治療師的機構。另外,規範物理治療師執行特定業務,應依醫師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但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特殊教育為目的者不受其限制。

吳玉琴說,在超高齡社會來臨時,希望修法適度鬆綁法規,讓物理治療師能夠更貼近社區,更貼近民眾需要,以民眾的健康權做為思考,協助做健康防護。

林為洲等人也提出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因應現今台灣人口老化日益嚴重,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物理治療服務需求隨之增加,希望適度鬆綁法規,提供民眾物理治療的可近、便利性,提升國民健康。

林為洲說,他下週輪值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會排審物理治療師法修法。林奕華則指出,上屆立法院對於物理治療師法修法,曾經想要有所突破,後來尚未議決,立法院換屆,因為屆期不連續,本屆重新提案。本屆立法院,遇到新冠疫情蔓延,可以重新檢視醫療資源和醫療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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