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Views 0Comments
教召5次發獎金 今年適用
記者陳建興、王誌成∕台北報導
後備軍人新制十四天教召今年上路,為了提高後備軍人參加教召的誘因,立法院十三日三讀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明定民眾接受完成教召訓練,從第五次起將發放召集獎金;另外後備軍人所屬的機關、事業單位也可享有租稅優惠,三讀法案回溯自今年元旦起適用;另外後備軍人接受召集期間,其所屬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公假,薪資照給。
國防部長邱國正指出,從俄羅斯侵略烏克蘭事件,可體認全民防衛及後備動員之重要性,「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主要是配合「新制教召十四天」改革,增加後備軍人召集期間優惠及福利措施,並減少對企業之衝擊,以維護召員權益。
三讀條文明定通過,後備軍人志願參加召集、接受教育召集或臨時召集入營,並完成訓練合計達五次者,應自第五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前項召集獎金之核發對象、條件、金額、認定基準、志願參加召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針對後備軍人教召後的其他優待,三讀條文明定,後備軍人自當年度解除召集之日起一年內,持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及解除召集證明書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得享有免掛號費之優惠。而後備軍人在當年度解除召集之日起一年內,得憑解召證明書至國防部所屬福利站購物,及國軍英雄館自費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