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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媽祖壓轎金幫淨化 男子撒冥紙被依恐嚇判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九歲林姓、三十六歲李姓男子凌晨到別人家撒冥紙,先辯稱是拿白沙屯媽祖的壓轎金要幫淨化、後改口是要詛咒,檢察官論罪強調撒冥紙主觀有惡害通知,被害人確實心生畏懼,依恐嚇起訴,法院一審判二人拘役四十日,上訴二審駁回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男不滿宋男和他岳父有糾紛,一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凌晨三時多,開車載三十六歲李姓男子到宋住家外,接連朝宋門口拋灑大量冥紙、丟雞蛋,宋心生畏懼報警對二人提告恐嚇。

但林、李均否認,林辯稱純粹想洩憤,沒有恐嚇警告意圖,李則說他有「感應」到那個地方不乾淨,車上剛好有白沙屯媽祖的壓轎金,就想說去淨化一下,不要讓不乾淨的東西影響屋主。

台中地檢署認為,林、李除撒冥紙還有丟雞蛋,動機顯非單純要去淨化該處,因冥紙傳統是燒給先人的祭祀工具,一般雖無傳達惡害通知,但隨社會演進,對於冥紙用法、場合及被賦予意涵,已迥異於傳統習俗解讀。

中檢指出,若行為人對撒冥紙有認知意在恫嚇他人,被撒的受害人也深感畏怖,顯然是以撒冥紙來傳達惡害通知,在這種情形下,法院不得無視行為人主觀意欲及被害人感受,而僅憑冥紙祭祀用途,詮釋為祝禱、詛咒等狹隘觀點,偵結依恐嚇罪嫌將二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一審簡易庭認定林、李撒冥紙均構成恐嚇,各判拘役四十日;二人均不服上訴,主張是出於主咒之意才撒冥紙,而詛咒屬於「迷信犯」不構成犯罪。

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依習俗冥紙是供往生者在陰間使用的貨幣,但社會上偶有人遇糾紛就寄紙錢、灑冥紙,被害人擔心生命、安全面臨威脅而心生畏懼是正常反應,綜合主觀、客觀可推斷本案撒冥紙有惡害通知,而林、李半夜去撒冥紙,非任何祭祀時間,更顯有使宋感到威脅、警告意味,認為原審無違誤,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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