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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賤賣高買中廣房地 李登輝、劉泰英處分不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廣公司遭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追償七十七億元,董事長趙少康質疑身兼國民黨前主席的前總統李登輝及投管會前主委劉泰英,涉嫌低賣中廣土地,高買兩處房產,對李、劉提告。台北地檢署認定全案已逾告訴時效,李也過世,八日將兩人處分不起訴。
行政院黨產會於民國一0八年間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向中廣追償七十七點三億元。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認為,買賣上述房地時,李登輝為國民黨主席,劉泰英掌管黨產相關投資,對兩人提出違反證卷交易法背信罪嫌的告發。
中廣指出,中廣於八十八年把知名豪宅帝寶的仁愛路土地,先以八十八億元賤賣給國民黨黨營事業中投公司,中投再以九十億元低價賣給宏盛建設,當中獲利二點九億元,被捐給當時由劉泰英當院長、李登輝擔任榮譽董事長的台綜院,致中廣權益受損。
同年中廣又以高出行情二十四億元的價錢,購入位台北市松江路、林森北路的兩棟大樓,多付的金額高達二十四億元,懷疑溢價部分有高額佣金回流到李、劉手中,涉嫌背信。
檢方調查指出,關於出售仁愛路土地部分,劉泰英已獲法院判決無罪確定,且清查金流,也未流入台綜院或李登輝、劉泰英私人帳戶,加上本案已逾追訴期、且李登輝已過世,因此將兩人均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