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盜用個資租車上路 無照男車禍落跑判3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葉姓男子沒有駕駛執照,卻盜用他人個資租車上路,在國道一號道路上與聯結車發生車禍後落跑,並將租車棄置在一處停車場被查獲。被法官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三個月,可上訴。
廿九歲葉男無駕照仍欲租車使用,二0二0年十一月間由其友人郭男(緩起訴)幫忙佯稱介紹貨運司機工作,騙取應徵者康男以MESSENGER傳送其身分證、駕照及生活自拍照等資料後,郭男未經同意即將康男個人資料轉傳給葉使用。
葉男取得康男個資後,同年月十二日透過網路iRent自動租車系統APP,向和雲公司申請加入會員,再以康的名義租賃轎車,並於同年月十八日凌晨至台中市取車,上午十點許,他駕車行經國道一號與營業半聯結車發生交通事故,他未等警方到場即駕車離去,將該車棄置在台南某停車場後落跑。
法官認為,葉男犯後自始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並已追繳犯罪所得一萬七千多元,所犯個資法事證明確,應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