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外出挨罰 婆媳提訟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簡姓婦人與其劉姓媳婦前年自美國返台後,於基隆住家居家檢疫期間,擅自搭計程車前往醫院就醫等,遭基隆市政府分別罰鍰一百萬、七十萬元,婆媳不服、提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婆媳行為恐致疫情擴散,裁罰未逾比例原則,判決二人敗訴。

這對婆媳於一0九年三月十九日,帶兩名幼女共四人從美國返台,經衛福部疾管署通知,四人應居家檢疫十四天至同年四月三日解除,居檢期間不得外出。

基隆市政府發現,同年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許,婆媳共乘計程車離開基隆住處,婆婆前往兒子位在台北市服務的醫院就醫,媳婦則帶兩名小孩到醫院的宿舍,認定婆媳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分別裁罰一百萬元、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