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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第二次通盤檢討審議通過 發展水岸低碳小城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辦理雙溪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調整河川區域範圍並設水資源回收中心、增加綠地,發展雙溪為水岸低碳小城,及解編約二公頃無用保留地還地於民,全案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計委員會審議。

城鄉局計畫審議科長許仁成指出,雙溪都市計畫區位於新北市東北角之雙溪區東側偏北位置,計畫範圍以雙溪區公所所在地之鄉街為中心,包括雙溪里及共和、魚行、新基、牡丹、平林里等部分地區,計畫面積約一三八點五公頃。

這次通盤檢討就都市計畫整體規劃、既有發展現況等內容予以檢討,除辦理計畫圖重製,以提高準確性並減少執行疑義及反應發展現況,並為建立計畫管制層次與提高行政效率,併同辦理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內容拆離作業外。

許仁成科長表示,主要議題包括依一一0年公告之「雙溪水道治理計畫及用地範圍線(第一次修正)」調整雙溪水系主流之河川區範圍,並利用公有土地0點五四公頃劃設一處「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及補充綠地用地0點一二公頃,以提昇環境品質並作為綠化與緩衝空間。

另為解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之問題,解編一處無使用需求且坡度較陡之墓地用地約二公頃保護區,還地於民;及配合既成道路及現有巷道檢討變更雙柑公路東段、內挖路為計畫道路,以建構完整道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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