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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盤查對象擴大 環保署估總數約600家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二十九日指出,為達二0五0淨零排放的目標,將新增第二批溫室氣體排放源應盤查對象,加上第一批的二百八十七家、總數約六百家,最快明年進行盤查;另外也與經濟部合作新增查驗機構,補充查驗量能。
「氣候變遷因應法」日前完成初審,確定二0五0淨零排放的目標。環保署昨日召開「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這次修正主要新增第二批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源,增訂全廠(場)化石燃料燃燒直接排放及間接排放(使用電力)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二點五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上的製造業為應辦理盤查登錄對象。
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指出,這次初步估算需要依法盤查的對象,加上第一批的二百八十七家,總數量約六百家,將於明年進行盤查。
外界擔心新增應盤查家數,但查驗機構量能卻不足負荷。對此,蔡玲儀說,目前評估量能還足夠,但現在查驗機構同時也在補充人力,經濟部也會協助新增查驗機構。
她表示,若是逾期未查驗且限期未改善者,可處新台幣二十萬至二百萬元,但就第一批排放源施行這幾年來,尚未有因此遭罰的業者。另,也將會在下半年努力討論修訂查驗指引,在執行查驗時,原第一批對象能比較簡化,新增的第二批才能更明確執行,不讓查驗變成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