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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冠一號公費對象 可能比照口服藥

不再全民公費領取 不是以年齡劃分 中醫師建議納入慢性病/重症及未打滿3劑確診者 以免民眾無藥可用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確診者經醫師診斷後可開立公費清冠一號藥物,目前傳出要縮小適用對象,對此,衛福部表示,已與專家學者就公費對象條件調整達成初步共識,但仍指引細節仍在擬定中,不排除會參考比照口服抗病毒藥物。

針對新冠病毒Omicron感染者以輕症居多,開立中藥清冠一號有助緩解症狀,但外傳衛福部醫藥司擬調整清冠一號的適用對象,將來恐不再讓全民用公費來領取。

對此,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表示,新版適用對象調整在上週一已開完專家會議,並達成初步共識,目前已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外傳的13至64歲將無藥可用並非事實,只是會重新修訂治療指引,以感染風險為主要考量,確保民眾用藥權益。

黃怡超表示,新版清冠一號的治療指引修訂,以及適用對象重新界定,目前決議內容還在由指揮中心核定,不便對外透露太多進度,可以確定的是,新版清冠一號的公費適用對象,在7月15日之前都不會進行調整。

對此,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指出,除了醫院確診者,自4月18日開放居家照護輕症者可公費使用清冠一號後,當時雖有優先適用對象,但沒有限縮公費對象,已累計多達9萬多人次的確診者使用過清冠一號,療效有目共睹,尤其清冠一號沒有明顯副作用或交互作用,不應該完全改為自費。

由於清冠一號屬於中藥,用法與療效都與西藥的倍拉維、莫納皮拉韋差很多,因此柯富揚認為,不應用西藥的思維,來訂定清冠一號的適用對象,建議納入慢性肝病、腎病、免疫系統不全等慢性病或重大傷病確診者,甚至應該將未打滿3劑疫苗確診者納入。否則可能會有不少適用清冠一號的民眾,面臨無藥可用的窘境。

柯富揚強調,中南部疫情仍在高原期,正是需要使用清冠一號階段,若在此時重新公告新版公費適用對象,「是否有必要雨中收傘,需要審慎評估」,建議新制上路、推動時間點應該往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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