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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修正喪葬補助要點 用愛扶助最後一哩路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府一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修正發布「雲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要點」第二點及第四點,日後申請該喪葬補助免附喪葬費用收據,讓申請流程更符效益及人性化。
張麗善上任縣長後,心念弱勢家戶面臨家人身故後,是否有能力負擔喪葬費用,特請社會處要以最大協助量能,讓每個家戶都能得到盡善的幫助,低收入戶不用再煩惱身後事處理。
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縣府一0八年四月廿五日訂定「雲林縣低收入戶喪葬補助要點」,一0九年九月三日增列中低收入戶補助,並更名為「雲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要點」,更於今年七月十二日修正要點簡化所附資料,讓申請流程更具時效及彈性化,轉化往年採實支實付方式,面臨後事的家戶能得到即時性協助。
林文志說,為讓喪葬補助發揮最大效益,除喪葬補助,縣府也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保微型保險(十五歲至七十五歲),讓符合納保家戶不論面臨自然身故或意外身故,都有完整保障。
社會處提醒,如需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費用補助,應於死亡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死亡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金融存簿封面及可茲證明親屬身分之戶籍謄本)至亡者戶籍地公所申請,相關問題可洽詢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縣府社會處社會救助行政科,將由專人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