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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空門、性侵8旬嬤 判8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呂姓男子(三十五歲)去年侵入台北市某住宅行竊,見沉睡年近八旬的老婦人竟起色心,強拉性侵得逞。一審認為呂男前案假釋期滿才兩年多,竟又對高齡者性侵犯案,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依觸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竊盜罪判刑八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十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呂男因欠錢花用、四處遊蕩尋找下手目標,去年見北市一間民宅的門未關,侵入屋搜刮財物,拿走皮包等財物,行竊到一半,發現七十八歲的女屋主在椅子上打瞌睡,竟起淫念伸手猥褻。
老婦人嚇醒尖叫反抗,呂男不罷手,竟將其拖至床上性侵得逞。老婦人急中生智說,「我朋友要回來了」,騙呂男即將有人返家。呂男隨即拿著財物逃跑。經報警後,循線將呂男逮捕。
呂男律師指出,呂男犯案時受到精神障礙影響,辨識能力下降,希望減刑。但一審士林地院調閱精神鑑定報告,認定呂男犯案時行為能力正常,不採信其辯詞。
法院指出,呂男犯竊盜等罪,一0七年間才假釋出獄,沒想到二年多後又犯案,對高齡者強暴性侵,依法判刑八年。
呂男認為刑度過重,提起上訴。高院表示,呂男雖坦認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無減刑事由,認為原審量刑無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