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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回扣589萬 前中市和平區長起訴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在任期間,透過「白手套」謝姓清潔隊員,向得標自來水工程廠商收取回扣,不法獲利五百八十九萬元,檢方將林建堂等兩人起訴。
另審酌林建堂犯後卸責、未能繳回犯罪所得五百八十九萬元,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說,林建堂自一0三年十二月至一0九年五月間,擔任台中市和平區第一屆、第二屆民選區長。
在一0三年競選期間收受王姓男子二十萬元,約定當選後聘王男的兒子擔任機要秘書,林男當選後履行承諾,被法院依收賄罪判刑一年定讞,一0九年五月被公告撤職。
起訴書指出,林建堂(六十六歲)擔任區長期間,聘僱原擔任區公所約僱人員謝男(五十四歲)為清潔隊員,謝男實際被林建堂指派負責辦理建設課相關業務。
林建堂因為選舉、公關花費等支出,對外積欠多筆債務,他於一0八年間得知和平區公所依前瞻計畫補助,辦理數件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林建堂與謝男商議,由謝男代為向得標工程的廠商收取決標金額十%至十五%的回扣。
謝男陸續代林建堂向六家業者收取總計五百八十九萬的回扣款,其中三百萬元林建堂清償土地買賣債務,另外五十萬元清償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