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花
十七歲經同鄉介紹,認識當時在西門町影業公司上班的男友,他不斷邀約看電影,我三個月後才點頭答應,相約國泰戲院。
看電影是奢侈消費,我自覺年輕、條件好,故意邀三倆好友赴約,想用昂貴票價嚇退他。他沒被嚇到,我反被套牢,當時觀看的台語電影「我愛我君我愛子」,依稀成為我的人生預言。
婚後他笑說,當時快被我害慘了,薪水大部份上繳電影票價,「還好娶到妳,值回票價。」
看電影成為我們的日常,也經常到中興橋下。淡水河水位不高,淡水河邊草埔仔路還算平坦,簡約在草埔鋪報紙,迷漾夜色、流水聲,一對對情侶擦身而過,就算有熟識也未必能看到,就如同誰也不認識,誰也不管誰,不知中興橋下淡水河邊,有多少情侶走過,又促成多少佳偶。
堤岸下另有春天,許許多多開放式的「情人座」,類似一台三輪車停駐,三面簡陋木板隔離,頂上有蓋、可遮風避雨,付費式提供情人坐下聊天。
中興橋下,月色朦朦朧朧之美正是情侶所愛,第一次被他牽手,緊張的把手縮回,他又再次溫柔試探,看不清對方,卻能感受對方的熱情,難怪當年戀愛以台語形容,「愛情耶熱度,親像六月耶火燒埔」。
我們偶而到咖啡廳,那種為了營造氣氛,燈光微暗,又有一種曖昧。不似現在壹咖啡、星巴克燈光給人一種光明磊落的感覺。
二十歲步入婚姻。比我早結婚的朋友,常說一句口號:「結婚是戀愛的墳墓。」生活中沒人天天口中含蜜,夫妻貴在日常,相知相惜。婚後租屋住在昆明街,陸續生下一男一女。房間太小,經朋友介紹到三重買房,過了中興橋就是三重。
一橋之隔,我從青春少女變成少婦。每一天,先生經過中興橋到西門町上班,我則到中華商場。下班時,我到西門國小接孩子回家,我握著孩子的小小手心,同我當年一樣嬌小。我跟孩子說,「過了中興橋,我們就回家了。」從不曾看乏的夕陽落在橋頭,永遠都像十七歲的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