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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燒屋又丟汽油彈襲警 男被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黃姓男子已遭胞兄聲請家暴令獲准,日前竟持汽油彈、打火機、菜刀前往胞兄家中縱火,致胞兄雙腳二度灼傷,甚至點燃汽油彈攻擊警方。士林地檢署四日偵結,依縱火未遂、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嫌,將黃男起訴。

黃男(四十三歲)與家人相處不睦,胞兄去年四月向法院聲請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黃男不得對胞兄實施身體不法侵害、騷擾等,應遠離胞兄住家五十公尺,為期二年。

不料,黃男涉嫌違法保護令,在案發前一天上午到其胞兄住家勘查地形,從車道進入地下室,再搭電梯靠近住家。

今年五月二十日深夜十一時許,黃男先到加油站購買汽油,自製多個汽油彈。二十九日上午六時許,他帶汽油彈、打火機、菜刀到胞兄家的地下室,再搭電梯上樓埋伏。

黃男見胞兄開門準備外出、立刻衝上前,胞兄見狀關門,黃男立即拿出汽油朝門潑灑並點火,致鐵門、紗門被燒灼,在屋內的胞兄為撲滅火勢,雙腳受到二度燒燙傷。

員警接獲報案到場,黃男竟不棄械,引燃汽油彈朝員警丟擲,造成一名員警褲子被燒到。員警認為情況緊急,朝他的左肩、左膝擊發三槍,才將他制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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