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農會理事長梁順發任職台南市議會第1、2屆議員期間,與妻子王榆羚共同以人頭向議會詐領助理費125萬元被查獲,夫妻認罪並繳回125萬元,法院分別判刑2年及1年10月,皆給緩刑。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梁順發自2010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擔任第1、2屆議員期間,並未聘用王男、張女擔任公費助理,卻由梁妻陪同王男申辦銀行帳戶後,將存摺、印章、提款卡及身分證影本交給梁妻轉交梁;另張女也將帳戶存摺、提款卡及身分證影本交給梁。梁接著指示不知情助理,先後聘用王男、張女為公費助理,向市議會提報申領第1、2屆每月公費助理補助費、春節慰勞金等,共計詐取第1、2屆助理薪資104萬4千多元。
另外,梁順發的楊姓助理入監服刑期無法實際擔任助理工作期間,又改以楊男妻子名義向市議會申領助理費用,共計詐取第2屆助理薪資21萬元。梁及妻子兩人在偵查自白犯罪,並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法官考量梁順發夫婦素行尚佳,犯後態度良好,又梁自2009年間起至2020年間捐款金額逾百萬元,決定皆給予緩刑2年,都褫奪公權1年,並令二人各支付公庫5萬、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