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保官抽查太陽眼鏡 超過半數不合格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炎夏豔陽高照,為阻擋危險級或過量級的紫外線對眼睛造成危害,許多人外出時會戴太陽眼鏡,或打算選購阿湯哥那款「飛行員墨鏡」作為父親節禮物;新北市府法制局消保官近日選購廿三件市售太陽眼鏡並委託專業檢驗機構檢驗,結果超過半數不合格,已令相關業者說明及要求將不合格商品先行下架,並由主管機關作後續處理。

消保官周繼雄表示,為檢驗市售太陽眼鏡之品質及標示是否合乎規定,近日自新北市實體商店選購十件,另於電商平台購買十三件,共廿三件太陽眼鏡;在品質檢測方面,有二件穿透平面角度不合格,商品檢驗標識方面則有六件未標示檢驗標識,因涉及逃避檢驗,連同品質不符合部分已移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查處。

至於一般商品標示,則有十四件不合格,主要缺失包括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主要成分、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及製造日期等項目未標示或標示不完整,已移由業者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做後續處理。

周繼雄指出,太陽眼鏡可分為一般濾鏡及偏光濾鏡兩種,依國家標準CNS 15067規定,太陽眼鏡濾鏡編號可分為0至4類,其中編號0的光線穿透率最高(一00%─八0%),編號4的減光效果最好(光線穿透率為八%─三%),而適合強光烈日下或水上活動使用的則為編號3的濾鏡(光線穿透率為十八%─八%),消費者如要挑選符合特定用途的太陽眼鏡,切記檢視濾鏡編號。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或使用太陽眼鏡時,務必選購標示完整及檢驗合格的太陽眼鏡,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太陽眼鏡,以免危害眼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