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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女兒國小畢業要寫國中作業 提行政訴訟被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戴姓夫婦不滿國小剛畢業的女兒,被還未入學的國中要求寫暑假作業,認為校方剝奪孩童與家長的權利,向教育局陳情未果後提起訴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教育局的函覆沒有准、駁效力,不是行政處分,裁定駁回。可抗告。
戴姓夫婦主張,女兒是國小畢業的準國中生,尚未註冊、未領取國中課本,國中卻要求女兒寫暑假寫作業,質疑該國中濫權,剝奪他們的權利,向桃園市教育局陳情及收到函覆後,決定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父母表示,教育局應以違反教師法、教育基本法及國民義務法,將國中校長送教師懲戒會懲處,且教育局未回應家長的訴求,同樣違法。
行政法院指出,桃園市教育局已函覆戴姓夫婦,指暑期自主學習作業是因應疫情停課、學藝活動暫停而規劃的,是鼓勵、自願非強迫性質,免費提供學生學習,培養學生在家自主學習的精神,無關國中課程進度,也不列入開學後計算學生成績。
法院也認為,教育局函文只是針對戴姓夫婦陳情的事項加以說明,敘述事實,不具任何「准、駁」的效力,不屬於行政處分,雖然戴姓夫婦不服函覆內容,仍不得以此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處分的訴訟,因此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