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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燃料費 5萬餘件逾期未繳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台南監理站轄內今年的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應繳一百二十一萬九千一百輛。十月份補繳後,仍有逾五萬七千件尚未繳納。因此台南監理站將在十一月下旬,以雙掛號寄發燃料費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車主若逾期未繳,將依公路法規定開罰,並將停止車主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台南監理站一0八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七月開徵,應繳汽機車合計一百二十一萬九千一百輛,寄出逾七十七萬張繳納通知書。但七月三十一日繳納截止,有八萬五千件未繳。台南監理站九月底陸續寄發補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十月三十一日。本月上旬台南監理站挑檔統計,發現仍有逾五萬七千件未繳。
台南監理站指出,燃料費徵收是否充裕,攸關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能否落實執行,影響甚鉅。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七月一次徵收。營業車則於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分季徵收。
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可前往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超商、郵局、銀行、農會及駐監理所站公庫等機構繳納,也可利用電話語音、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監理服務網辦理轉帳繳款。台南監理站臨櫃也提供刷卡服務。若車主未收到燃料費催繳通知書,可就近洽監理機關或至四大超商門市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納。長期未居住於戶籍地的車主,建議持身分證至各監理機關增設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地址或申辦燃料費約定轉帳,避免漏繳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