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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吃燒酒雞酒駕遭查獲 六個月薪水代價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陳姓中年女子,下班後與同事聚餐吃完燒酒雞,駕自小貨車被警攔查酒測值超標且是五年內第二度酒駕,而遭屏東監理站開罰十二萬元;陳女一度未繳納罰單,經屏東執行分署火速執行後,乖乖分期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表示,這名陳姓酒駕女,月薪約兩萬餘元,吃一頓燒酒雞的代價相當於六個月的薪水,非常不划算!
屏東分署說,當初受理該案時,審查卷內所附移送資料,顯示女子名下並無任何可供執行之財產與所得,亦無從核發扣薪命令,但執行人員深入調查後,發現她還有一輛機車,遂於收案後即火速至陳女的戶籍地現場執行,希望可以查封該輛機車拍賣抵償。
惟當場並未尋獲,該名女子也剛好外出工作不在家,執行人員便將通知單交給陳女的母親希望代為轉達,陳母表示會轉達女兒至分署處理。
數日後,陳女果真一次帶著九萬元現金來到屏東分署繳款並表示,自己單親要撫養一個小孩,在屠宰場的外包商處工作,但因疫情收入比較不穩定,剩下的三萬元欠款希望能辦理分期。自今年二月下旬開始,陳女每月依約按期繳納五千元,終於在上個月將罰單全數繳清。(飲酒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