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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資料保存越久 真相越明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二十二日回應疫苗採購相關問題並強調,公務機關都會把相關的公文,根據公文的重要性去列為「密」或非密件,但這個公文密等主要是約束各個機關內部的公務員在處理文件的方式;假若公文被列為「密」,表示不能任意傳閱,除非有經過上級長官同意,基本上不能任意洩漏。

陳時中說明,這個三十年是公文的「檔案保存年限」,也就是保存三十年,一般巨額的採購公文都會保存二十或三十年。資料保存得越久,真相就被保留得越久。要保存三十年,但不是說這三十年都不能公開,而是「隨時都可以公開。因此,這個公文的密等跟國家那種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的管理方式不一樣。

陳時中強調,只要不跟合約牴觸,可以公開就盡量公開;如果是怕這東西有任何狀況,其實就早一點銷毀證據就好;更重要的是讓證據保存越久,事實就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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