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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搶賭友30萬 3嫌判2年2月不等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洪姓、周姓男子在賭場常見徐姓賭友習慣帶巨額賭資進賭場,兩人心生歹念,便邀廖姓男子一起打劫徐男身上三十萬元得逞,被警查獲。台南高分院依搶奪等罪將洪等三人判刑兩年兩個月及一年七個月不等。可上訴。
洪男、周男曾於二0二一年一至三月間,一同前往到西港區、歸仁區某賭場一同賭博,發覺在場的徐姓賭友均攜帶大筆金額出門,且徐男去賭場時,均先騎機車停放於安南區一處診所騎樓處,再搭友人車一同前往賭場。同年四月三十日晚上八點,洪、周二人事先偷二面車牌掛上作案用汽車,並邀周姓男子一起到安南區某診所樓下等徐男從賭場回來取車,趁機打劫徐男身上巨款。
二0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晚上十一點十分,徐男果然出現在診所騎樓取回機車,洪男等三人共乘一輛車尾隨至安南區長溪路一段一四六巷口附近,攔下徐男機車,再由廖男持水果刀割斷徐男背包背帶取走背包,內有三十萬元和手機,得逞後離去,均分贓款,每人分十萬元。事後經徐姓男子報警處理,循線查獲洪男等三人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