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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教育局將普查疑似狼師犯行 網路確散播錯誤訊息 不利案情釐清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教育局對於傳出二十五年前黃姓教師疑似性侵女學生事件,日前已宣布為找出潛在可能的受害者,將擴大調查寄發調查信給黃男教過的學生,呼籲受害者勇敢出面檢舉,對於網路散播教育局未擴大調查的錯誤訊息,恐不利釐清案情,籲請停止散播並協助澄清。

教育局表示,市府高度重視此案,二十六日主動向地檢署告發,請檢方偵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行政調查也持續進行,雙軌並行,網路有關刑事調查會公開資訊的說法有誤導之嫌。

另外,教育局也鄭重宣布為找出潛在可能的受害者,將全面普調黃男教過的學生,網路散播教育局不願擴大調查的訊息有誤,請勿繼續散佈,並請各界看到類似謠言協助澄清。

市府法制局說,刑事程序的調查比行政調查還要縝密,偵查過程中保密義務也更強,公務員發現有犯罪嫌疑一律要向地檢署告發是法律的誡命。此外,行政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所以教育局一方面移交檢察官作進一步偵查,另一方面繼續原有的調查程序,並不影響當事人權益。

至於外界質疑此案已過法律追訴期一事,法制局強調,在犯罪時間及事實尚未明確的情況下,案件既已移交檢察官偵查釐清,追訴權時效是否消滅亦應由檢察官一併認定。而且妨害性自主罪已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改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被害人表示不追究、不提告,檢察官仍應偵辦,公務員知有犯罪嫌疑亦應本於職權告發。

教育局強調,對於疑似狼師的犯行,市府勿枉勿縱的態度始終如一,過程也可受公評,為檢舉人保密的態度也受到肯定,日前出面檢舉的A生在民間團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曾聲明教育局在過程「盡心盡力依法進行調查、對我與證人的身分進行保密,更以公文發函、電話聯繫等管道,試圖阻止黃師騷擾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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