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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指肉舖賣萊豬遭控誹謗 判無罪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委林昶佐挺「萊豬」,台北市東門市場的「豬肉公主」張女也挺林。劉姓網友在張女的臉書留言,指她賣的一定是「萊豬」,遭提告誹謗。台北地院指出,劉的言論並非捏造,且張女是非典型政治人物,密切參與公眾議題,應有較高忍受的義務,判決劉姓網友無罪。
劉男不滿林昶佐對我國進口「萊克多巴胺」飼育美國豬肉的立場,且認為張女曾參與林昶佐的問政團隊,去年七月三日在張女臉書的「采婕Charlene(東門信義肉舖)」粉絲專頁留言。
留言指出,「豬肉妹,被起底,原來就是閃尿團隊的一員!閃尿那麼挺萊豬,妳賣的一定是萊豬」。張女不滿,指前年底就在店內張貼「本店使用國產豬肉」標章,對劉男提告誹謗。
檢方認為,劉男以不實言論指張女販售的豬肉含萊劑,依誹謗、妨害信用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指出,民國一一0年一月起進口豬肉並非不能檢出萊劑,政府也宣導「萊豬」不會危害人體,指他人賣「萊豬」未必毀人名譽、未必損人信用,評論不構成犯罪。
法院調查,林昶佐支持「萊豬」眾所皆知,還在禁止校園「萊豬」的修正動議中投反對票,而林與張女有交情,張女臉書粉專還張貼與林的合照,劉男留言並非捏造而來。
法院認為,張女雖非典型政治人物,但有媒體對她報導、專訪,張女密切參與公眾議題、藉此積累名氣,再對公共事務發揮影響力,對他人的指謫應具較高的忍受義務。且萊豬屬國人關心的政治性議題,網友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保障,判決劉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