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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居處房產都在轄內」北檢:有權偵辦此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王立強間諜案」,將中國創新公司總裁向心、龔青夫婦限制出境、出海。但外界質疑台北地檢署沒有管轄權,對此,北檢昨(二十七)日指出,向心夫婦在台的居住處及購置房產所在地,都在北檢轄內,有權偵辦此案。
檢方依違反國安法罪嫌偵辦此案,由他字案轉偵字案,並對向心夫婦作出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外界質疑向心夫婦在桃園機場出境時遭留置,北檢在管轄權上有所疑義。
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日針對管轄權一事,表示北檢已說明得非常清楚,管轄權沒有問題、一切依法,至於房產的資金等,北檢也按照既定的偵查計畫進行查證。
北檢指出,由於向心夫婦在台灣的相關行為地、居所地及購置不動產所在地,均坐落在北檢的轄內,北檢確實具有管轄權,沒有疑義。且向心夫婦只是在桃園機場準備入出境,依現有資料,桃園地檢署並無管轄權。
北檢也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第四條規定,「地方法院於刑事訴訟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妨害國交罪。」因此北檢有權偵辦國安法案件,並無疑義。
北檢舉例,民國一0四年一月間,檢方偵辦中國大陸鎮小江等人涉嫌共諜案,並依違反國安法罪嫌起訴,即為適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