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澄清不實容積移轉傳單

竹市府都發處十日澄清指市面上有容積代金緩衝期的不實傳單流傳,籲民眾勿受騙。(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由於近來有許多民眾接獲開發公司寄送「新竹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慎查許可要點」傳單,內容指「您持有之土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目前屬於容積代金緩衝期,待緩衝期過後您的土地將無法收購」等語,新竹市政府十日發布澄清為不實傳單,並強調目前新竹市容積移轉仍可全部以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未有強制全部或部分改採代金情事,呼籲民眾勿受騙,應審慎決策土地交易,以維權益。

都發處長許志瑞表示、依據該傳單內所提及,一一0年二月十八日修正第八條「接受基地經都設會審議通過後,得以折繳代金方式移入容積」等的文字,特別提出來向市民澄清。

許志瑞說、「新竹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規則」第八條容積代金之規定,早在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就已修法實施,多年來均由地主或申請人依實際需求提出容積移轉申請方式,且法規係規定「得以」折繳代金方式移入容積,且須經都設會審議通過方可辦理,並無強迫全部或部分一定要改採代金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