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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挪用善款 李世聰夫婦獲不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遭檢舉疑利用公益捐贈名義,將公司二千一百七十萬元資金轉入由妻子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名下,涉嫌挪用公款。台北地檢署十二日偵結,指基金會公私帳目雖不清,但款項未流入私人口袋,處分夫婦二人不起訴;但劉萍在財報冒蓋董事印章,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李世聰、劉萍涉嫌於一0二到一0八年間,每年以公益捐贈的名義,自龍巖公司捐款三百萬到三百七十萬元不等,給由李世聰擔任負責人的龍巖基金會。
龍巖基金會再以贊助偏鄉學生助學金、清寒獎學金名義,轉匯到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其中部分款項疑被劉萍作為私人消費使用。
此外,李世聰還遭檢舉在龍巖基金會董事會中,主導出售該基金會持有的龍巖股票,將股款以上述公益捐贈名義轉匯給福澤基金會,七年內藉此不實申報共計二千一百七十萬元。
檢調查出,福澤基金會於一0二至一0八年間的確舉辦不少公益活動,經向主管機關申報及會計師審核確認支出為二千七百五十五萬多元,已經超過龍巖公司六年間的捐款總額二千一百七十萬元,難認有公益捐款淪為私用的情形。
檢調認為,以福澤基金會幾乎由劉女一人運作的情況來看,雖然公私帳戶有混用的狀況,但並無中飽私囊情事,因此將李世聰夫婦處分不起訴。
但檢調偵辦過程中,發現劉女擅自刻印高姓董事印章,於一0二至一0八年間的收支餘絀結算表、目的事業支出明細表、平衡表等各式決算報表、業務報告書或預算書上,未經同意冒蓋高姓董事印章,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劉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