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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張博勝性侵國賠案 人本基金會籲南市府放棄上訴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台南狼師張博勝性侵國賠案,其服務過的某國小不服一審判決學校應賠償一百六十萬,於今年四月提出上訴,日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已駁回上訴,人本基金會呼籲台南市府要勇於承擔,放棄上訴,並依據《國家賠償法》向失職者求償。台南市教育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於完成支付程序後,將向行為人張師全額求償。
狼師張博勝二十年來涉及性侵擾多名學生,並拍攝諸多隱私處照片及影片。性侵害部分遭判刑四年十個月,在去年底定讞,並於今年四月經人本基金會發現張博勝逃亡遭通緝中,立刻發新聞稿要求警方積極追捕後,已入監服刑中。
人本基金會表示,該會去年協助受害人提出國家賠償請求,遭台南市府拒絕賠償,導致受害人不得不透過司法訴訟主張權利。
今年三月底,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學校需給付受害人新台幣一百萬元、父母各三十萬元精神慰撫金,總共一百六十萬元國家賠償。
人本表示,當時他們就曾呼籲台南市府應承認錯誤、放棄上訴,別在受害學生和家長傷口上灑鹽,但台南市府仍然執意提出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人本基金會指出,由於此案於二0二0年七月十六日經監察院通過糾正案,確認諸多教職員失職在卷。如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也駁回國賠上訴,台南市府應督導學校向失職者求償,不能讓納稅義務人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