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監察院三十日表示,為避免公職人員、民意代表的關係人因申請補助,而遭檢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受罰,邀十六縣市政府秘書長共商後達共識,願配合利衝法調整補助作業流程,提醒關係人身分揭露。
監察院指出,二十九日下午舉辦「如何避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向縣(市)政府申請之補助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座談會」,邀請十六縣市秘書長及法務部與會,共同就法規面及執行面進行交流,期望減少關係人不慎違法情事。
監察院說,有感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施行至今,地方公職人員、民意代表的關係人,屢因申請補助而遭檢舉違反利衝法,甚至受裁罰。為從源頭改善,輔導地方政府配合利衝法規定,調整補助作業流程。
監察院指出,這次座談邀各縣市政府秘書長就「各縣(市)政府所屬局處之補助如何符合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要件」及「受理補助申請流程中,如何主動提醒關係人身分揭露」兩大議題如何具體落實,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