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平區角頭王重傑遭綽號「蝦米」蔡秉逸等人殺害,王的吳姓友人等十餘人隔天前往蔡的安南區老家尋仇,撒冥紙又砸車。吳等人被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秩序等罪,先判處吳、林、景三名男子四個月及拘役四十日不等;另外七人另行審結。
王重傑於二0二一年二月十六日遭蔡秉逸等人殺害,王的高姓友人隔夜前往死者靈堂上香後,邀吳等共計十人分乘七輛轎車,十八日凌晨兩點分別攜帶球棒、鐵棒、警棍等,前往蔡秉逸安南老家前道路,持擴音器大喊「蔡秉逸殺人」、「敢殺人就出來面對」並撒冥紙。
其中吳男等人分別持球棒砸損大門鐵門及蔡母機車,其他人則在場助勢。蔡母報案後,經警循線查獲並扣得球棒、鐵棒、警棍等。
台南地院認為,吳男是因友人王重傑被殺害,在高男邀集下共同前往蔡秉逸住處宣洩不滿情緒;林、景僅單純在場助勢,且手段具有針對性,並未波及公眾,且事後已與被害人蔡母成立調解,堪認吳男犯後確知悔悟。
法官認定吳犯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施強暴罪判四月,林、景二人在場助勢罪分處拘役五十日及四十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