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見超商茶葉蛋滷汁快乾掉,拿自己馬克杯裝熱水倒入鍋中,被店長發現制止,並銷毀整鍋茶葉蛋;事後店家認為商譽受損,求償一百萬零六百元,但法院認商譽未受損,僅判賠六百元,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去年五月,被告李男走進超商,看到茶葉蛋鍋內滷汁快要乾掉,因此隨手用自己的馬克杯裝熱水,加入鍋中,被店長發現後出面制止。店家認為,因為不知道李男的馬克杯是否乾淨,且正值疫情期間,基於食品安全衛生,只好將鍋內六十顆茶葉蛋全數報廢,損失新台幣六百元;李男也當場向店家認錯。
店家事後認為商譽受損,李男行為恐讓消費者以後對茶葉蛋產生疑慮,不敢購買,因此連同茶葉蛋的六百元,再另求償一百萬元。不過,法官認為,李男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未經遮掩倒水,與「千面人」事件中,暗中在罐裝飲料注入毒物,再賣入市場不同,店家也當場制止,並將茶葉蛋銷毀,並沒有賣給消費者。
此外,在場客人也作證店家處置得宜,因此法官認為,並不會對店家產品、服務品質及評價產生質疑,沒有損害商譽,判李男須賠償店家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