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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缸組成材質申報 應按正確之貨品分類號列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高雄關表示,近來有業者進口複合材料組成之浴缸,申報貨品分類號列3922.10.90.00-8「其他塑膠材料製浴缸、淋浴缸、洗滌槽及洗盆」,第1欄稅率5 %,輸入規定C02(部分商品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經審核結果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6802.93.30.00-0「花崗岩製家庭用具和衛生用具」,按第1欄稅率10 %,輸入規定MP1(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經查案貨係以花崗岩(內層材料)為主之浴缸成品(尺寸120cm * 70cm * 60cm),其外層玻璃纖維強化塑膠(塑鋼,FRP)僅作為模造支撐之輔助功能,依海關進口解釋準則一、三(乙)及六規定,並參據HS註解第6802節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6802.93.30.00-0「花崗岩製家庭用具和衛生用具」。
高雄關關呼籲,業者報運此類貨物時,請申報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俾利貨物快速通關。如對貨物之貨品分類號列有疑問時,可於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備齊申請書等文件(請至財政部關務署入口網首頁>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查詢下載)向該關申請稅則預審,如對前揭相關事宜有任何疑問,亦可向該關稅則預先審核窗口洽詢(電話:07-5628262)。另於通關時如發生稅捐爭議,可向納保官申請溝通協調,以協助解決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