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臺北關於桃園國際機場某快遞貨物專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查獲自越南進口快遞貨物8件夾藏疑似豬肉肉粽90.1公斤,該關將於查證相關事實後,釐清報關業者責任,如符合「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處停業或廢照認定原則」所列情節重大者,將祭出最嚴厲之廢照處分。
關務署說明,越南為非洲豬瘟疫區,海關自111年1月至9月查獲自越南進口未經檢疫之疑似豬肉製品64件86.5公斤(其中60件82.4公斤已確認為豬肉製品),包括旅客42件26.7公斤、郵包13件27.6公斤及空運快遞9件32.2公斤。其中旅客攜帶以火腿腸最多,郵包及空運快遞則以月餅為主,均已移請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各分局裁處。
關務署進一步指出,海關對進口快遞貨物、郵包及非洲豬瘟高風險地區入境旅客行李實施100%X光檢查,另防檢局檢疫犬隊亦會機動執勤。關務署提醒商民,以快遞或一般貨物進口未經檢疫之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不論量多量少,均涉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為一時之欲,而誤觸法網。
關務署強調,隨著「雙11」網購貨物高峰期到來,海關將機動調派人力加強查緝海空運快遞貨物及郵包,並配合邊境解封強化入境旅客行李檢查,籲請民眾切勿擅自購買或攜帶境外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入境,也請貨棧業、報關業及承攬業等相關業者配合海關各項精進措施,攜手防堵非洲豬瘟,確保臺灣農畜產業穩定發展。